5月23日上午,化工学院在06--202A会议室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二期,主要学习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院党委书记杜勇主持学习会,学院党委委员、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副院长陈飞飞领学廉洁纪律。他指出,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范,其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8条,规定的违纪行为有: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利;实施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业行为拒不纠正;假公济私;挥霍公款;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等。此次修订新增1条,修改18条,主要充实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细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条款,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在廉洁纪律方面,用案例重点介绍了5个违纪行为,希望引以为戒。
接着,副书记莫德辉领学工作纪律。他主要围绕“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会受何种处分”对各种违纪处分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让大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避免踩红线。
最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就今天学习内容交流了自己的学习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