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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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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年薪制专任教师考勤与考核管理办法

  作者:王娟娟      发布时间:2026-03-31       点击量:

一、总则

(一)适用对象:学院实行年薪制管理的专任教师(含博士后)。

(二)管理依据:《武汉纺织大学年薪制教师聘期管理与考核办法》(武纺大人〔2025〕1号)和《化学与化工学院考勤管理办法》。

(三)核心原则:各学术团队负责人为年薪制教师(含博士后)考勤管理与考核评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团队内年薪制教师的日常考勤、过程考核及聘期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合规性与公正性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全面负责日常管理、初审把关、结果上报及责任落实工作。未经团队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考勤记录与考核材料,学院一律不予受理、不予兑现相应薪酬。团队负责人须严格执行学校及学院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放宽考勤标准、简化考核程序。相关考勤与考核结果须按要求报送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并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统筹备案。

二、团队负责人考勤管理职责

(一)日常考勤把关

1. 弹性考勤核定:年薪制教师实行任务制考勤,团队负责人核定其年度/学期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到岗、科研、教学和服务的时间要求,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2. 请销假初审:事假、病假、学术出访、因公外出等,须经团队负责人初审签字,再按权限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严禁未经审批离岗。

3. 考勤记录审核:团队负责人每月核对考勤台账,对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如实登记,签字确认后于每月25日之前上报学院,对数据真实性负责。

4. 特殊情形管理:产假、婚假、探亲假等法定假期,团队负责人协助办理手续,同步做好工作交接与任务调整。

(二)考勤结果运用

团队负责人须将考勤结果作为绩效发放、考核定级、续聘推荐的前置依据,考勤不合格者不得评为优秀,累计旷工达到规定情形的,按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三、团队负责人考核管理职责

(一)过程考核(年度和中期考核)

组织团队内述职与评议,对照年薪协议任务清单逐项核验完成情况。出具过程考核初审意见,明确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及理由,附支撑材料。对考核异常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制定整改计划并跟踪落实。

(二)聘期考核

全面审核聘期内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成果,核查学术诚信。提出聘期考核等级的初步建议,上报学院考核小组。对考核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把关,出现造假的,追究团队负责人把关责任。


四、责任追究与保障

(一)把关失职责任:团队负责人瞒报、漏报、虚报考勤/考核信息,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扣减工作绩效、取消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学校规定追责。

(二)学院监督:学院办公室、纪检委员定期抽查团队考勤与考核材料,受理异议申诉。

(三)异议处理:年薪制专任教师(含博士后)对考勤、考核结果有异议,先向团队负责人申请复核;复核仍有异议,再向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申诉。

五、附则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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