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专项考核及两年学术保护期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化工学院对高层次人才进行考核,现将考核意见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一、高层次人才考核
二、两年学术保护期期满考核
公示时间:11月24日—26日
联系电话:027—59367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