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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信息分类: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12-11-08 14:53:41   点击率:
 
 
为加强学院领导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与沟通,广泛听取全院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进学院可持续发展,经2012年11月8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每周五下午1:304:30
二、 接待地点:院领导办公室
三、接待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关心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社会人士。
四、接待内容
    1.对学院事业发展规划、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各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对学院、各部门执行规章制度和学院决定情况的建议和意见;
    3.对学院职权范围内应予解决的请求及其他应予受理的信访。
五、其他事项
院领导接待日工作由院办组织。接待纪要和院领导的批示由院办汇总、承办或转送相关部门办理,并及时向来访者反馈处理结果。
 
附:2012-2013年第一学期院领导接待日安排表
接待日期
接待领导
接待地点
11月9日
朱 平
朱院长办公室
11月16日
杜 勇
杜书记办公室
11月23日
李 伟
李院长办公室
11月30日
权 衡
权院长办公室
12月7日
苗淑贤
苗书记办公室
12月14日
朱 平
朱院长办公室
12月21日
杜 勇
杜书记办公室
12月28日
李 伟
李院长办公室
1月4日
权 衡
权院长办公室
1月11日
苗淑贤
苗书记办公室
1月18日
朱 平
朱院长办公室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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