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old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好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
信息分类:创先争优  发布日期:2011-09-28 13:39:46   点击率:
 

机关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创先发〔2010〕24号)和《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好群众评议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创先发〔2010〕25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有效地做好我校的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点评工作
(一)点评原则及点评方式
        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
        1、校领导对联系院部的分党委(党总支)及其书记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可在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工作、走访慰问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点评。
        2、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各单位可通过召开基层党支部书记会议等方式进行。
        3、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可结合组织生活会等经常性工作进行,也可召开专门会议进行。
        4、点评可采取集中点评、专题点评、个别点评、现场点评、随机点评等方式进行。
(二)点评内容
        1、 领导点评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和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实事求是给予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
        (1)组织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开展公开承诺,切实兑现承诺情况;
        (2)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3)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情况;
        (4)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创建“五个好”党组织情况;
        (5)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2、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
        3、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
        (1)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开展公开承诺、切实践行承诺情况;
        (2)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情况;
        (3)联系群众,为师生服务情况;
        (4)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三)有关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具体落实,做好本单位的领导点评工作。
        2、领导点评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主要工作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要把日常点评与定期点评结合情况,对基层党组织及其书记的点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领导点评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做好记录,建立台账,并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
        4、请各单位于5月底前普遍开展一次领导点评。领导点评工作结束后,填写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与点评情况书面小结一并于5月底前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党支部、党员的点评登记表交所属分党委(党总支)备案;分党委(党总支)以及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点评登记表,交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群众评议工作
        (一)评议内容
        群众评议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和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
        (二)方法步骤
        群众评议工作,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一般采取召开群众评议会议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征求意见,开展自查。基层党组织在广泛调查走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党员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小结。
        2、召开会议,进行评议。上级党组织在被评议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基层党组织报告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开展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评议的人员,一般应包括本单位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等方面的代表。对党员的群众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在党员逐一汇报参加活动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
        3、通报情况,整改提高。将群众评议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群众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
(三)有关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深刻认识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要注重结果运用,把群众评议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群众评议满意度低的党支部和党员,应限期整改;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群众评议满意度高的党支部和党员,要大力宣传,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2、要搞好工作衔接。群众评议工作可与组织生活会、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等经常性工作结合进行,防止多头评议、重复考核。
        3、此次群众评议工作结束后,党支部、党员的群众评议表5月底前交到所属分党委(党总支)备案;同时,各分党委(党总支)以及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群众评议表交我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05-03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纺织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化学与化工学院     邮编:430200  电话:027-81924375  027-59367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