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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培养方案
信息分类:硕士点  发布日期:2012-10-01 15:27:28   点击率:
 
一、学科(专业)代码:0703

二、培养目标

       1.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技能,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服从国家需要,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具有实事求是的学风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艰苦奋斗,为祖国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
       4.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并能撰写论文摘要。
       5.身心健康。

三、主要研究方向

1.物理化学
(1)纳米功能材料
(2)材料表面与界面化学
(3)分子模拟与分子设计
(4)废旧纺织材料的资源化

2.有机化学
(1)功能性高性能纺织化学品
(2)有机中间体
(3)功能有机材料
(4)石油化学品

3.分析化学
(1)电分析
(2)色谱分析
(3)分离分析

4.高分子化学
(1)功能高分子
(2)纺织高分子助剂
(3)生物质高分子
(4)废旧高分子材料的资源化

5.无机化学
(1)配位化学
(2)固体化学
(3)物理无机化学

四、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基本年限为3年,最长(含休学)不超过4年。优秀硕士生(非该类本科专业毕业的硕士生除外),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符合学校提前毕业相关规定的,其学习年限可相应缩短。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最低总学分要求为32学分,其中最低修课学分要求为28学分(学位课23学分,非学位课5学分)、创新研究2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专业实践环节1学分。

六、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
       硕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学科现状和动向,尽早确定课题方向,完成论文选题。选题应结合专业研究方向,在理论或应用上具有一定意义,内容充实,优先选用应用性较强的课题,力争能解决较为重要的实际应用问题。

      2.开题报告
       硕士生必须在第三学期的前十周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的意义,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论文的基本构思,研究方法,计划进度,预期目标及成果,主要参考资料等,选题报告中引用外文文献应不少于十篇。
       开题报告在二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硕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审查小组评审。选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做开题报告。评审通过的开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研究生处备案。文献实际使用量不得少于50篇(部),其中外文文献不得少于10篇(部)。

       3.创新要求
       论文须反映出学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手段,通过技术创新、算法研究和改进,分析与解决化学化工应用领域的实际问题;具备应用项目或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能力,能够体现具有一定创新意识、独立从事化学化工等相关科学研究和工程应用的能力。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或实用价值。

      4.学位论文及答辩要求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2)硕士研究生应按照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论文的同行专家评审及论文答辩。
    (3)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4)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论文工作应采用先进的实验手段、科学的研究方法,使硕士生在科研方面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
    (5)硕士生在学期间,需达到学校对硕士生在学期间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和所在学科的有关规定,方可要求审议学位。

七、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1.创新研究
     研究生必须具有从事化学化工相关研究或项目研发的经历,且在校期间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至少一篇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2.学术活动
     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6次学术活动。每次学术活动后须将学术活动小结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纸质版经导师签字后在申请答辩前交学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记载成绩。

     3.专业实践
     硕士生学习期间必须完成实践环节。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践或专业生产实践。实践环节完成后必须填写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报告单,并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纸质版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在申请答辩前交学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记载成绩。
教学实践内容包括对本科生辅导、指导实验、指导生产实习、辅助指导课程实习、毕业专题或参加实验室工作等。教研室对硕士生的教学实践效果应有检查、评定。专业生产实践包括学术交流活动、科技下乡等等。对没有或缺乏本专业实践的硕士生,必须规定一定时间对本专业实践进行学习和调查。

八、培养方式

       1.在学院的领导下,实行导师全面负责制,既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又重视发挥整个学科的集体指导作用。在培养过程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充分注意因材施教,鼓励和发挥硕士生本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方式。适时邀请在本学科的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座。培养过程中,严格考核,建立必要的淘汰机制,确保研究
生的培养质量。
       2.在硕士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制定出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提交教研室(研究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报研究生处备案。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须在每学期选课期间修改。修改后的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签字后送院系及研究生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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