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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性评价及修订制度
信息分类: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19-09-16 16:56:15   点击率:
 

化学与化工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性评价及修订制度


为更好地适应学校定位、社会需求变化、学科的发展特点以及保证学院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结合“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特制定此培养方案合理性评价及修订制度,以促进专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1评价周期及对象

培养方案每4年进行一次修订,每2年可进行微调。专业针对最新一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对其合理性进行评价。

2评价及修订机构和人员

培养方案合理性评价和修订工作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成员: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本专业辅导员

3评价制度

工作组在评价和修订培养方案时,结合学校定位、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通过问卷调查、座谈及走访企业等方式,参考教师、往届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专家的意见,并经校院两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对培养方案进行评价及修订。培养方案合理性定期评价参与方、评价方式、评价周期及主要任务见表1。

表1培养方案合理性评价制度一览表

参与评价方

评价方式

评价周期

主要任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评审会

每两年或调整前

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及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符合度的评价、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度

教师

座谈

每两年或调整前

培养目标合理性、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度

在校生

问卷调查或座谈

每两年或调整前

培养方案合理性

往届毕业生

问卷调查或座谈

每两年或调整前

毕业生主流职业发展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

行业企业专家

问卷调查或座谈

每两年或调整前

行业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

3评价内容

培养方案合理性评价采用校内和校外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校内评价主要来自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专业教师,校外评价主要来自毕业生、用人单位和行业企业专家等的反馈。

(1)学院教授委员会

学院教授委员会结合学校总体定位、办学特色以及办学条件等,评价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及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的符合度,确定有足够的支撑条件来保障培养目标的达成。

(2)教师评价

学院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参加人员包括:分管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专业建设负责人、任课教师代表、辅导员等,了解教师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人才培养中各个环节的意见,作为培养方案的修订依据。

(3)在校生

学院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参加人员包括:党委副书记、专业建设负责人、在校学生代表、辅导员等,了解在校学生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人才培养中各个环节的反馈意见,作为培养方案的修订依据。

(4)毕业生

采用问卷或走访调查的形式,征求毕业生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评价意见,了解毕业生职业发展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收集整理毕业生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人才培养中各个环节的反馈意见,作为培养方案的修订依据。

(5)行业企业专家评价

采用问卷调查或走访调查的形式,征求行业企业专家对培养目标合理性的评价意见,从行业企业对人才需求与专业培养目标的吻合度来评价培养目标合理性。同时利用学生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设计和课程建设等机会,与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深入接触,为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修订收集更为广泛的意见和建议。

4评价方法

培养方案合理性评价主要通过走访座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座谈的主题和问卷调查的主要内容涉及学生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然科学知识、环境工程专业知识、工程实践与研究开发能力、创新意识、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管理能力和持续学习能力等方面。

对以上的内容按培养方案合理性认同度,分五档设置分数:5分最高,1分最低,1-不合理;2-不太合理;3-基本合理;4-比较合理;5-非常合理。

(1)问卷调查法

调查问卷回收后,对本专业培养方案合理性的合理性取基于人数的加权平均值进行计算,即:培养方案合理性评价重点是目标与需求的吻合度评价,评价主要由在校生、往届毕业生、行业企业专家评判。

(2)座谈法

专业与在校生、往届毕业生、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及建议,评价培养方案的合理性。

5修订制度

工作组应结合学校定位、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参考专业教师、在校学生、往届毕业生、行业企业专家、用人单位的评价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定期修订。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对本专业拟定的培养方案进行指导和审议后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对培养方案组织审查后,邀请专家进行审议,学院应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定稿,报教务处审批,形成新的培养方案并发布执行。

武汉纺织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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