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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领导联系各系(中心)制度
信息分类: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12-11-08 14:54:28   点击率:
 
 
为了促进院领导与教学基层单位的沟通,强化对各系(中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力度,进一步加强各系(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各系(中心)的职能作用,使各系(中心)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经2012年11月8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特制订本制度。
1.每位党政领导须联系一个系(中心)。
2.联系领导应深入所联系的系(中心),尽可能参加系(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了解系(中心)教职员工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指导、检查、督促系(中心)的工作,帮助解决系(中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系(中心)主任应主动与联系领导沟通,邀请联系领导尽可能参加系(中心)的重要活动。
4.联系领导在院党政联系会议上应及时通报所联系系(中心)的工作情况,以便学院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系(中心)的工作情况,促进系(中心)和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
 附:院领导联系各系、中心安排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2年11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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