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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领导联系党支部制度
信息分类: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12-11-08 14:51:55   点击率:
 
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落实好学校“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学院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高学院党建工作水平,经2012年11月8日学院分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
一、联系内容
1.党员领导干部要将联系党支部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全面了解掌握联系党支部基本状况和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准确掌握工作实际,增强做好工作的针对性,努力解决实际困难。
2.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策的宣传教育,指导联系支部做好党的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3.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联系党支部的主题实践活动,同时根据联系党支部实际,指导党支部把主题实践动与增强党性、坚定信念、教书育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发扬传统的要求结合起来,与推进支部的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
4.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探索学院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帮助联系党支部和党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指导联系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联系党支部各项工作的改革创新,努力把联系党支部建成教书育人先进支部和服务师生的桥梁和纽带。
二、具体要求
1.学院分党委委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支部;
2.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联系党支部开展活动作为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掌握联系党支部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参加组织生活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联系党支部的工作和党员思想动态。每学期至少一次到联系点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指导工作。
3.学院分党委委员要定期交流、研讨联系点工作情况,对于联系党支部出现的重大问题或在全院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提交学院党委会讨论研究。
4.各党支部负责人要经常向联系的领导报告本单位工作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
三、联系基层党组织的分配
联系人
联系党支部
支部书记
朱 平
教工一支部
陈飞飞
杜 勇
轻化学生二支部
武 猛
李 伟
教工二支部
胡仁志
权 衡
研究生党支部
古江波
苗淑贤
轻化学生一支部
王娟娟
胡仁志 杜勇
化工化学学生党支部
李永强
 
 
 
化学与化工学院分党委
201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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