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old
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制度
信息分类: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12-11-29 10:04:08   点击率:
 
        为加强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学院相关教职工须签订《化学与化工学院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化学与化工学院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个人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时时提高警惕,对参加实验的学生和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指导。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实验室“三废”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权制止违反安全工作规章规程的一切行为。
3、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准备室、仪器室等严格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触电、防污染、防中毒、防传染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4、坚持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安全巡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和学院分管领导汇报。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实验教学期间,教师与实验员为共同责任人;教师应在实验现场进行指导,并更正学生不规范操作;实验员要协助维持实验教学秩序,实验室无人时及时锁门。
6、严格执行实验室物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对自己分管的危险化学品建立账本、定期检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做好出入库和使用记录。
7、实验室中暂时不用的危险药品及时归橱上锁,长期不用的药品及时退库,标签不清的药品瓶及时更换标签。不私自转让、出借危险化学品,防止学生或有关人员将危险化学品、实验器具带出实验室。
8、严格执行“学校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做到“双人管理、双人领、双人用、双人开锁、双帐”的“五双”管理;按规定程序申购(或领用),并做好库存、使用等记录,熟悉各种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对较长时间不用的剧毒化学品严格按照程序退回学校危险品仓库管理。
9、实验“三废”排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暂时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实验“三废”,要分类收集、妥善保存,防止污染环境,积极探索实验“三废”的无害化处理方法。
10、实验室用电不得超过额定负荷。电气设备或动力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要求使用或改造。严禁擅自拉接电线和网线,确因需要拉接,应经学校安全主管部门同意。各种电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保证接线无老化或裸露现象,确保绝缘良好。
11、有变压器、电感应圈的设备,应安置在耐高温的基座上,其散热孔不得覆盖或放置易燃物。使用空调机要定期维护,定期对室内进风口滤网进行清洗,防止灰尘堵塞造成电线发热产生火灾隐患
12、因工作需要使用大功率电炉,要求电炉放在隔热垫上并且使用人不能离开使用现场。
13、定期检查清洗超低温冰箱过滤网和定期检查实验室压力容器的安全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4、压缩气钢瓶、高压灭菌设备等压力容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和指导使用,安放场地应有防爆防火设施,安全阀和压力表必须定期检验,保持灵敏可靠。各种压缩气钢瓶要分开放置,离明火一定距离,同时防止曝晒。使用中禁止碰撞和敲击,漆色标记应保持完好,专瓶专用。
15、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要穿工作服,特殊环境下戴工作帽、手套、防毒面具等,加强个人劳动保护。
16、要严格执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在使用大型仪器设备时,使用人一般不得离开现场,学生使用必须有老师指导。
17、要切实加强实验室环境的日常管理,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仪器设备及各类器材管理应井井有条,不用仪器设备及物资应收拾整齐,放在适当位置。
18、实验室在无人使用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将水、电、门、窗关好,严防电器设备长时间通电、供水管长时间流水无人照管。
19、节、假日前,对自己分管的实验室、准备室、仪器室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关好水管、门窗、电源等,妥善放置实验室各种危险物品。对危险性大、性质不稳定的化学品,定期重点检查,确保假期期间不出安全事故。
20、遇有突发性事故,努力做到沉着冷静,及时扑救与组织处理。不论大小事故,主动协助调查事故,如实反应情况
21个人疏忽造成事故发生,责任人不推诿责任;因故意造成事故发生的,按照国家和学院相关规定处理,并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2、学院对实验室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2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一份,学院办公室存档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4、安全责任书每两年签订一次,本责任书有效期:2012年11月29日至2014年11月29日。
 
学院安全负责人:                                             
学院分管领导:                                   
系(中心)主任:                                 
06-               室安全责任人:                           
                       
2112   月 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纺织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化学与化工学院     邮编:430200  电话:027-81924375  027-59367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