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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教工党支部主要工作职责
信息分类: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14-11-18 14:40:35   点击率: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改进支部组织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注重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增强思想性、原则性和有效性。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主动灵活地开展一些有益特色党支部活动,使组织生活切合实际、富有新意、生动活泼。并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检查,提高组织生活效果。
三、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要开好每年一次的以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组织好每两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在以上活动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弘扬正气,克服不足,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
四、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发展工作。重视吸收教师中的优秀分子入党,特别要做好在高知群体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紧紧围绕基层单位的中心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广大教师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加强在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中发展党员,选择党性强、理论水平高、有影响的党员专家教授和党员干部担任其培养联系人,提高培养教育工作的质量。
五、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并带动本单位群众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六、紧密围绕学院的改革与发展、教学与科研等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支部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求支部全体党员在本职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七、党支部要参与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讨论决策,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对本单位的重要问题,如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人事调动、提职升级、出国人选审定、奖金分配办法和奖惩等应参与研究决策、对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在党员大会上通报。
八、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分析教职工的思想情况,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强凝聚力。关心教职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九、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1.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1)主持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主持做好支部工作总结。负责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2)抓好支委会的建设。主持支委会,确定会议议题,指导支委会其他成员开展工作。主持本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3)了解掌握党内外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正确反映群众呼声,做好党内外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4)参加本单位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工作会议。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有关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奖惩、分配等重要工作。
 2.组织委员主要职责。1)制定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发展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做好支部工作的记录和组织生活会的准备工作。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有关材料的整理和保管,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4)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费的收缴与管理。
3.宣传委员主要职责。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2)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形势教育,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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